房屋完损等级
项目:检查房屋结构、装修和设备的完损状况,确定房屋完损等级。
适用范围: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房屋。
房屋安全性项目:检查房屋结构损坏状况,分析判断房屋安危的过程。适用范围:已发现危险迹象的的房屋
房屋损坏趋势
项目:通过对房屋受相邻工程等外部影响因素或设计、施工、使用等房屋内在影响因素的作用而产生或可能产生变形、位移、裂缝等损坏的监测过程。
适用范围:因各种因素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坏或已经造成损坏需进行监测的房屋。
房屋改变项目:在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时,通过对原房屋的结构进行,确定结构安全度,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可能性作出评价的过程。
适用范围:需要增加荷载和改变结构的房屋。
房屋抗震能力项目:通过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适用范围: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低于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
。开展的业务领域包括:
◆建筑工程质量
1、地基基础工程 2、见证取样 3、建筑节能工程
4、主体结构工程 5、室内空气质量 6、建筑附属设备
7、钢结构工程 8、绿色建筑节能 9、建筑幕墙工程
10、消防工程 11、防雷工程 12、建筑房屋安全
13、工程** 14、桥梁(定期) 15、公路/**工程
◆ 建筑工程设计(**);
◆ **工程设计(**);
◆ 城乡规划编制(**);
◆ 建筑工程监理(**);
◆ 工程招标代理(**);
◆ 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
◆ 建筑物结构安全加固设计、施工;
◆ 施工总承包及房地产开发;
◆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评估;
◆ 建筑节能系列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一、广西建科院为您服务范围:
1、 性质:既有建筑、在建工程、烂尾楼等;
2、 功能: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古建筑等;
3、 结构: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混合结构、排架结构、钢结构、筒体结 构、石砌体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
4、 楼层: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高层建筑。
二、广西建科院为您服务内容:
1、 施工周边房屋纠纷;
2、 房屋结构可靠性;
3、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4、 房屋装修质量和;
5、 自然灾害损坏房屋;
6、 **过使用年限房屋损坏;
7、 安装广告屏幕等装修加固改造前的性能;
8、 五无工程房屋的五无工程房屋质量;
9、 特种营业的房屋质量安全年审;
10、公共场所及特种营业场所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等安全;
11、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承载能力不足而引起房屋可靠性;
12、建筑物的年限;
13、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结构安全性、构件耐久性、使用性存在质疑时的复核;
14、改变使用用途、拆改结构布置、增加使用荷载、延长设计使用年限、增加使用层数可靠性;
15、**仲裁委托;
16、房屋地基基础下沉定期监测;
17、灾后建筑物;
18、钢结构工程等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可靠性;
19、学校校舍抗震;
20、图纸复合、楼板承载能力验算;
21、受火灾、台风、雷击、雪灾、白蚁侵蚀、化学物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性损伤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9月,是广西区内一的省级综合性建筑科研设计单位,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集建筑工程质量、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高级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5人,高级工程师113人,中级工程师328人。我院工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设备1568台(套),设备先进,测试手段完善,能力在区内属良好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服务,系广西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雄厚、项目及设备较全的综合性机构。建院五十多年来,特别是科技体制改革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设计为主业、多业并举、协调发展的战略,不断开拓进取,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依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和企业的长足发展,成绩喜人。依据国内外建筑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和企业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创新战略,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2010年我院被确定为****企业。
我院始终致力于向社会提供高品质的现代专业技术服务,包括**支撑服务、设计技术服务、工程质量与评价(广西目**一家建筑测评单位)、行业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科技创新平台及能力建设等,均在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面对建筑行业的严峻挑战,我院将进一步强化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整合优势资源、提高综合竞争力,为创造更美好的建筑市场环境而不懈努力。
开展的业务领域包括:
◆工程质量(建筑房屋安全抗震、建筑工程质量**、**工程工程质量、公路工程工程质量、桥梁工程质量等):
一、建筑工程房屋安全(工程质量**)
运用建设工程相关理论和技术标准对有质量争议的工程进行调查勘验、、分析、结构受力验算、判断并出具结论意见。对建筑房屋质量、安全、结构、可靠性等进行;房屋改变用途、改变使用功能安全;房屋加固增层改、修缮扩建;质量事故房屋安全;桥梁工程事故安全等。
二、见证取样
混凝土、砂浆、砂、石、集料、矿粉、岩石、砖及砌块、建筑钢材、钢管脚手架扣件、水泥、水泥土、水泥净浆配合比;土工、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栅、无机结合稳定材料、路基、路面、掺和料、粉煤灰、矿粉、矿渣;混凝土外加剂、水、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材料、防水涂料、内外墙涂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铁路道砟、路缘石、平石、路面砖、盲砖、排水管、雨水箅、检查井盖、**花岗岩、锚具、建筑内外墙用腻子、密封胶、紧固件、铜排铜管等。
三、建筑节能
建筑保温材料及浆料(蒸压加气砌块、挤塑板胶粉聚苯颗粒、无机保温砂浆、增强网、胶粘剂、保温隔热涂料反射率等);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玻璃遮阳系数、玻璃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墙体传热系数、保温层厚度、电线电缆配电照明系统、电能质量等。
四、主体结构工程现场(含桥梁)
钻芯法、回弹法混凝土强度、回弹法砂浆强度、超声波法混凝土结构缺陷、钢筋保护层厚度、抹灰砂浆粘结强度、砌体强度、植筋、锚杆、锚栓拉拔、碳纤维片材正拉粘结强度、变形观测、门窗三性、盾构隧道管片质量等。
五、地基基础
桩的承载力(堆载法、自平衡法)、地基承载力;高、低应变、声波透射、钻芯法桩身完整性、锚杆、锚索、锁定力、动力触探、基坑监测等。
六、室内环境空气质量:TVOC、甲醛、氡、氨、苯。
七、建筑附属设备
水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防雷、通风与空调工程、幕墙等;
八、钢结构:焊接探伤、节点承载力、高强螺栓、钢网架结构变形。
九、绿色建筑节能:楼板隔声性能、室内噪声、太阳能能效、水质等;
十、桥梁工程质量等。
◆ 建筑工程设计(**);
◆ **工程设计(**);
◆ 城乡规划编制(**);
◆ 建筑工程监理(**);
◆ 工程招标代理(**);
◆ 工程勘察设计;
◆ 建筑物结构安全加固设计、施工;
◆ 施工总承包及房地产开发;
◆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评估;
◆ 建筑节能系列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 建筑节能系列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
广西工程周边建筑物安全
随着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全面开工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扰民、影响周边交通的事件有所增加,周边房屋受施工影响,沉降、开裂情况时有发生,工程周边矛盾日益**。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前及时委托上海市有资质的房屋质量单位进行房屋工作,房屋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和周边居民协商确定。费用由施工单位在工程措施费用中列支。
房屋范围以深基坑施工深度为主要依据,对一般建筑物,应不小于2倍基坑深度;对于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应不小于50米。具体范围可根据工程保护和设计要求确定。
(一).房屋单位的职责及工作内容
1)房屋质量单位应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客观、公正地做好房屋质量工作。
2)通过资料调查、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被房屋的基本结构情况和基础形式,了解被房屋的使用及改扩建情况,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3)现场和记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施工前的完损状况。以文字、图示、照片等方式详细记录完损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完损状况的对比依据。
4)测量房屋的棱线倾斜和水平高差等初始变形状况,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后房屋变形状况的对比依据。
5)调查拟建工程与被房屋的相对位置关系、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对周边房屋的保护措施等,调查并分析被房屋结构的薄弱环节,提出施工中的注意事项,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参考。
6)布置房屋沉降监测点,在房屋关键部位布置裂缝监测点,测量沉降与裂缝监测点的初始值,并确定监测频率以及沉降、裂缝报警值等。
7)房屋的完损状况应进行全面检查,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对住宅楼居民室内进行全面检查时,检查户数不宜少于30%,且分布应具有代表性。
8)施工前单位提交的应告知被房屋的业主,并需经被房屋的业主确认。
所在区、街道、居委会、物业等相关单位应做好居民的解释和疏导工作,配合房屋质量工作顺利展开,为现场提供专人配合。物业公司积极配合向房屋单位提供被房屋的图纸及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
房屋属第三方公正,被房屋的业主应配合房屋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和工作,提供入室的便利,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的确认工作。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周边环境进行详细调查,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影响,并做好与房屋单位的工作衔接。对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对于深基坑施工等对周边建筑影响较大的施工方案,应经*评审通过。
(二)施工影响期间
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
2、在施工期间由房屋单位按照房屋监测方案的要求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房屋进行专门跟踪监测,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变化及时进行监测频率调整,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监测数据。
3、对可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点叠加影响造成房屋受损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
4、建设单位应成立由施工单位、物业(或房管部门)、街道、居委会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及时处理周边环境出现的问题。
5、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房屋单位应及时报警,并会同施工单位加强周边房屋巡视,对施工中房屋出现的结构隐患或危险,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有关单位,以便建设、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研究解决方案。
6、建设、施工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街道、居委会、物业、居民代表举行座谈会,介绍施工进展情况及解答各方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施工影响结束后
施工影响结束后,因建设工程施工引起房屋受损的,由房屋单位进行变形与完损状况复测,综合评定影响类别,提出房屋修缮或加固措施建议,出具房屋。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影响结束后的房屋修缮或加固工作。建设单位应与受损房屋业主协商确定房屋修缮加固单位,参照受损房屋原设计标准和房屋的建议,制定具体的修缮加固方案和计划。
一般单位在具体工程实施中,具体做如下工作:
1、调查房屋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情况。
3、观测房屋周边环境以及可能对房屋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4、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房屋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5、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6、必要时应根据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7、综合判断房屋受影响状况,确定房屋受损情况。
8、给出定性。
在时,发现房屋有危险迹象,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进行房屋安全,发现房屋有危险点,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排险。
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质量规程》(DG J08-79-2008);
[2]《建筑结构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危险房屋标准》(JGJ125-99)(2004版);
[4]《民用建筑可靠性标准》(GB50292-1999);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07);
[7]《房屋修缮工程技术规程》(DG/TJ08-207-2008 );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9]《砌体工程现场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
[10]《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
[11] 工程设计、施工、等有关规范标准。
通过以上手段,判断建筑的现阶段状况,安全和质量的综合性评估,保证建筑物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在中,为建筑物提供安全**,并出具全面的房屋和房屋加固建议及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成立于1958年,是广西区内一的省级综合性建筑科研设计单位,隶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集建筑工程质量、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各类工作于一体,各专业人才齐全,有数十年专业化、跨工种的技术*团队,在职人员60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97人,具有职称的453人,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高级注册建筑师16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2人,其中教授级职称20人,高级职称129人,中级职称176人,初级职称128人。我院工程与评价中心占地约30亩,实验基地面积10000多平方米,系自治区绿色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所在地,各类工程质量设备1568台(套),设备先进,测试手段完善,能力在区内属良好水平。能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科学、准确、*、多方位的服务,系广西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雄厚、项目及设备较全的综合性机构。
工程中心的主要业务如下:
1. 房屋建筑安全;
2. 建筑施工质量;
3. 建筑幕墙安全及施工质量;
4. 房屋建筑装饰装修;
5. 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
6.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
7.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验收;
8.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的安全;
9. 房屋建筑**;
10.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
11.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有怀疑或争议;
12.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
13. 火灾后房屋建筑安全性;
1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15. 建筑结构振动与监测;
16.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
17.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
18. 拟进行结构改造影响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的改变使用用途活荷载增大或抗震设防类 别提高的,或未按照规定拆改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降低了房屋建筑安全与抗震性能的;
19. 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受力裂缝或钢筋、钢材锈蚀及变形等损伤;
20. 出现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结构损伤、变形;
21. 毗邻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和结构安全性与抗震性能;
22. 因事故导致结构整体损伤或房屋建筑灾害损伤修复、处理前的;
23. 工业和民用建筑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
24. 结构改造咨询;
25. 安全生产事故;
26、绿色建筑
27、工程质量
28、防雷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