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该检测应在房屋进行改建、加层、变动结构或房屋改变用途、增大使用荷载前,通过对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可行性做出评价,适用于对房屋进行拆改、加层、变动结构以及房屋改变设计用途或增大使用荷载等情况。
房屋安全检测评估房屋等级鉴定
结构性裂缝多由于结构应力达到限值,常常造成承载力不足,是结构强度不足的征兆或是开始结构被破坏的特征,是比较危险的,对裂缝必须进一步进行分析。往往非结构性裂缝的形成是由于自身应力,对结构承载力的影响如不大,可根据结构抗震、耐久性、抗渗、使用等方面要求采取修补措施。
判明结构性裂缝的受力性质
一般来讲,根据房屋的受力性质以及遭受的破坏形式,可以将结构性裂缝区分为脆性破坏和塑性破坏两种。脆性破坏指的是事先并没有相关预兆,突然发生的破坏,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此种破坏,只要房屋出现裂缝,就会严重影响房屋的结构强度,预示着结构破坏。因此,必须对脆性破坏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以及安全措施。塑性破坏发生前,有明显的结构变形,而且会出现裂缝,因此可以及时采取安全加固措施,相对脆性破坏具有较小的危险性。
安全性鉴定:(1)在房屋增加楼面荷载、进行加层扩建或进行改造装修前,对结构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测、对结构的承载力进行核算、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进一步的决策或加固设计提供建议。 (同时包括安全性鉴定和使用性鉴定) (1)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2)对重要建筑物需要进行定期检查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前,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时,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进行鉴定。
建筑抗震鉴定 : (1)对于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或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已经提高的建筑,特别是提高了抗震设防类别的中小学校舍和医院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于经过改造但改造设计未考虑现行的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或**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建筑,需重新核查抗震措施、验算抗震能力,对建筑的整体抗震性能进行鉴定。
安全可靠性鉴定:房屋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荷载、房屋大修改造前等对房屋整体结构的安全可靠性进行鉴定。
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类型和检测方法
房屋安全性鉴定
房屋安全性鉴定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鉴定类型中较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影响。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一般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改建结构的安全性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现国家规范的要求
房屋构件的安全性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性鉴定
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房屋安全鉴定人员**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受损严重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性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适用于不规则、不形成体系的非标准房屋。故鉴定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规范依据和鉴定方法。
**房屋安全性鉴定
此类型多发生于民事纠纷,由法院给予委托,需要当事人双方给予共同配合鉴定检测工作,特别是对于现场检测工作必须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对于现场检测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结果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认可。
房屋抗震安全性鉴定
受2008 年汶川地震对我国房屋的破坏造成的影响,近年来房屋抗震安全鉴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近两年各种关于抗震内容的修订规范陆续执行,足以证明对抗震鉴定的重视度。在鉴定过程中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占据很大的比例,对于结构性能和构造体系是鉴定查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