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场降雨后,房屋安全与维修又成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楼房垮塌事件发生后,省城老旧房屋的安全问题更是备受关注。房屋安全中心统计显示,今年四五两个月,房屋安全申请量大量增加。其中,为危房的,占到总受理件数的30%左右。
房屋完损状况、安全、损坏趋势、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抗震能力以及综合和其他类型房屋等。
房屋损坏趋势:
通过对房屋产生或可能产生变形、位移、裂缝等损坏的监测,评价房屋受相邻工程等外部因素或设计、施工、使用等房屋内在因素的影响,适用于因各种因素可能或已造成损坏需监测的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共有的房屋,其产权共有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也有的房子产权是单位的,单位就是房屋安全责任人。“一些房屋产权不清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的责任人。”
房屋安全性:
通过调查、现场、结构分析验算,对房屋安全性进行,主要适用于已发现安全隐患、危险迹象或其它需要评全性等级的房屋
有些危房的结构都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比如墙体开裂、柱子倾斜、开裂变形、地基明显沉降等。
“并不是所有的危房都要拆除。”根据,危房可以分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种情况对待。“像一些城郊个人建的房子,没有经过规划设计等手续的房屋,为危房后一般都要拆除。”